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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华经] 略论佛门改革整顿---探讨中国特色佛教之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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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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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-11-6 22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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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8 22:15:0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/teiAk3sQ-TcdjNJJeCP6uQ略论佛门改革整顿---探讨中国特色佛教之四
    原创 2016-12-28 印广门清法师 法华家园


    佛法之真谛
    佛法非迷信,非宗教信仰,乃是宇宙万法之真理真相!它是讲真,讲实,讲宇宙万物的起源以及所有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。     



    略论佛门改革整顿

    ---探讨中国特色佛教之四

    印广门清法师


    两会盛况,国人瞩目。佛门代表,顺应潮流,指陈佛门乱象,切中时弊。规划当来方略,落地有声!护佛正法,改革宗教,几成朝野共识!然而,佛门之事,非同世间之法显而易见,亦非世人所易明白!作为一名佛门僧人,负责任地说几句话,不给自己留下遗憾,也算是修道人的本色。

      

    一、总说概略,法义为先。


    我国佛教,基础薄弱。信者甚希,十难有一。不信者众,十多八九。基于此情此况,整改似应从基入手。提出几点粗见浅识,谨供党政大员、哲学贤达、科学巨匠、高僧大德,如是乃至社会各界、士民百工,共作研讨。


    (一)佛教是宗教?信仰?文化?教育?迷信?还是真理?

    马克思说“佛教是整个世界总的理论,它是包罗万象的纲领”(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》)

    毛泽东说“千古圣人,教化为根...血肉现生灭之相,心性存不变之质...佛曰:心生种种法生,心灭种种法灭...释迦明之故说三乘,明心而不愚”。(《心之力》为毛泽东21岁所作。当时杨昌济老师打105分。)

    列宁从哲理角度提出“客观存在”的概念,毛泽东发展为“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律”以及“必然王国”与“自由王国”的理论。

    而《法华经》、《楞严经》、《心经》正是从哲学、科学的角度,揭示宇宙万法之来龙去脉及其相互关系。归宗为天地万法不生不灭而随缘显现生灭之象。究其本来面目,实为一心变现而已。

    现代科学从宏观世界到量子力学的研究,特别是深入到夸克、中微子,波粒二象性的发现,以及动物克隆的尖端成果,都在有力的证明,并将进一步证明佛陀理论的正确性。

    笔者述而不作,亦无须作。话到此处,法味已溢。当自思忖,佛法是甚?


    (二)佛教次第,如何匡定?各何地位,及其妙用?

    古来有谓,五时八教、八大次第、三乘权实、方便了义、满与半满,种种辩证。说虽不一,大致不异。今取人、天、声、缘、藏、通、别、圆八大次第概说为代。

    1、人法。持三皈、五戒得人身。

    2、天法。持三皈、五戒、十善、未到地定得欲界天身。再加四禅得色界天身。再加四空定得无色界天身(四空天身)。

    3、声闻法。持阿含经,证罗汉果。

    4、缘觉法。持十二因缘,证辟支伽罗果。

    5、藏教。持《无量寿经》、《地藏经》等,行一切善,断一切恶。证藏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

    6、通教(禅宗)。持《金刚经》等般若经典,破一切相(连善也破,连佛三十二种大人相,八十种随形好也破),证通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

    7、别教。持《华严经》、《圆觉经》、《唯识》等经、论,行“但中道”之法,证别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

    8、圆教。持《法华经》、《楞严经》,行“圆中道”之法,证圆教佛(实教大乘菩萨位)。

    大体说来,圆教对应实教,满教,了义,后五时;圆前七种次第对应权教,半满,方便,前四时。

    值得一提的是,华严大法,铺天盖地,无量分别,故有辩之为别教。而于其中,不乏圆味,故有辩之为圆教。亦有戏说为皇帝(喻华严经)嫁公主(喻了义法),陪嫁的宫女(喻不了义法)太多,让驸马爷(行人)看花了眼(难持要义而盲修瞎练),反而冷落了公主(不能成就)。故说为“但中道”。

    若依《法华经》言“唯此一事实,余二则非真……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无二亦无三”而将三藏十二部经,无量法门定为方便权宜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品)。并以十喻褒贬,褒《法华经》为王为根为本为最,贬余诸经为臣为枝为末为次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十三品)。更以极端,斥余经为“诸法戏论之粪”(《法华经》第四品、《楞严经》卷四)

    笔者述而不作,亦无须作。读者一目了然,孰权孰实?孰为了义?孰为真正?

    需要点拨的是,佛之良苦用心,法华三昧之旨,先贬后褒,即贬即褒!在读懂《法华经》的当下,万法平等,万法皆王。天地万法,一人一念,变现而已啊!纵讲第二义谛,我人等众,多生多世,无不互为父母儿女至亲骨肉啊!

    话到此步,其于国家民族分上,乃至世界和平理上,举足轻重,何须待言!纵讲平等,也是方便;又更何况,是与不是!岂同他法,非褒即贬,是一非余,一非永非,致成是非锋起,噪乱不已啊!

    至于其用,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,了义实法。无修无证,闻即解脱。下起罗汉,中达诸圣。上齐十地,乃至等觉。(见《法华经》第十七品、《楞严经》末页、《印光法师文钞》与悟开师书)

    而余诸经,作为悟后进修圆通,增上品位成圆满佛,堪为锦上添花,高级法门!若作悟前起修,实为“背觉合尘”之理;而作非基造楼之事也!代有圣贤,诸所呵斥!我辈等流,当谛思忖!莫再狐疑不决,枉逞口舌之辩!


    (三)出家僧人,如何概念?

    僧为众义。出世俗之家,入修道门户,组和合团队,成菩提解脱。是为出家僧人。八大次第,法义既定。僧人概念,庶可对应。循名责实,不可不知。请恕笔者饶舌,试作类别之分。

    1、真僧。受持、宣教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了义正法,为国为民为真理,不遗余力,不避讥嫌,义无反顾者(见《法华经》第十一品“读持此经,是真佛子”。

    2、贤僧。受持圆前,七种方便,诲人不倦,或自精进。虽非正法,而遇正法,即能信受,回权向实者(《楞严经》第六卷“二十四圣”各说圆通)。

    3、善僧。以佛事谋生,或信或不信,纵不信佛,亦不坏事者。即所谓“职业和尚”者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品说为“琵琶铙铜钹”,“歌呗颂佛德”。

    4、劣僧。不学无术、吃喝嫖赌、乃至犯罪潜匿,勾结败类,乱佛正法,迫害贤良者(《楞严经》卷六“云何贼人,假我衣服,禆贩如来,造种种业”)。

    5、官僧。方丈、住持、会长乃至政界要员。所谓“官和尚”者。多为真贤,亦有善劣,各类兼之。

    大致如斯,难细甄别。笔者思此,扼腕感叹!奉劝当机,谛思真实!因缘果报,丝毫不爽。瞬息作古,三涂不堪!



    二、刺探时弊,当观主次。


    (一)佛门命运,楞严一脉。万法总纲,法华为王。

    当今佛学,遍国内外。法华三昧,首楞严王,几无问津,甚至屏蔽。学诚会长,虽举大旗,呼应者少,践行者稀。


    (二)民主集中,党之基础,国之宪章,政之准则。

    佛事门中,不乏逆行。法有争议,本属正常。真理面前,人人平等。个别官僧,不由分说。借题发挥,滥施惩罚。


    (三)弘法利生,僧人天职。政府明令,提倡交流。

    具体实施,执行不力。个别当机,或所知障,或自私心,推诿阻碍。或以曲解,乃至错定。眼下就一直在疯传所谓“中国民宗局、中佛反邪教协会、中国佛教协会”公布的所谓“一百零八个外道”、“216外道”、“217外道”等。其中名单及名次可以任意随时调换。连学诚、觉醒、明海、妙江、静波等中佛协领导,乃至印光、宣化等祖师都被定为邪师。此风不整,令人担忧)


    (四)佛门圣地,庄严国土。清规戒律,文明道风。

    本为洁身,自好之地,反成名闻,利养场所。更有劣僧,伤风败俗。瞒上欺下,为非作歹。习以为常,少有人问。





    三、粗探整改,机分本末。


    既有法义之别,又存僧类之分,再见利弊之实,试作整改之说。


    (一)办学校,教正法。

    世上宗教,有四类型。一者政教合一型(宗教即国家政权)。二者政教分离型(互不干涉)。三者宗教型(宗教控制、监管国家政权)。四者国家型(国家控制、监管宗教)。

    笔者无意褒贬彼此。笔者只认真理说话。

    1、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,本同一理。一心三藏,万法由来。十方三世之外,恒沙法界之内,何党何派何宗何教何能强其一辞?何人何事何时何处何能夺其一理?(倘有所说,笔者愿在第一时内,垂恭受教,推心请法)

    可是,古今中外,传真实者,人微身薄言轻,命若累卵悬丝。以至当今,佛学院校,遍国内外,几无人说。何况世间,普通学校。间或有说,难免非议,说来悲哀。当务之急,先正名分。组合各类,专家人才。审谛诸经,理顺次序。一旦认定,法华正法。佛学院校,首先教持。并以此脉,住持寺院。进而渗透,普通学校乃至家庭,农工百商。

    2、教授、讲师由精通法华、楞严之僧人及哲学、科学、政治经济学等方面专家任职。其中官僧与普通学僧一样待遇(不享受国家任何工资待遇。亦不可在党政部门或企事业等任何单位兼任公职。但终身享受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医、日用必需品等各项待遇)。打造中国特色佛教教师形象。

    3、生源。现有老、中、青年僧人,旨在弘法利生或自求解脱者皆可入校常住学习。或从大、中学生中择优选拔。试行短期剃度,毕业后,愿出家者可随其愿,愿在家者,分配到各类学校或企事业单位,任职佛学讲师。


    (二)兴寺院,旺人气。

    各种佛事,教化鬼神,也是正能量。不失为一种净化人心,和睦异类,安定社会的善举。那种将佛事一律排斥为“经忏鬼”的说法是不公道的。

    1、由佛学院校派遣优秀人才担任住持、讲师。

    2、各级会长由政府提名,经系统内住持、讲师及僧人、居士代表选举产生,并报政府备案。

    3、会长、住持、讲师等官僧之待遇比同佛学院校官僧、僧人。以利公正执法和公众形象,更主要是避免障碍正法教育。

    4、职业和尚通过佛事活动,相应获取一定钱财以资生,是无可非议的。

    5、职业和尚也应受持《法华经》,成就自己,才能更好地利益鬼神大众。

    6、养老院。僧人也要养老!常见僧人年老,即被遣送还乡。有悖世间孝道之风,更违佛门慈悲之旨!


    (三)正权属,控规划。

    寺院归国有,使用由僧团。废除一切公有、私有、共有、杂有乃至承包类体制。停止大量利用土地,砍伐山林来扩建、新建寺庙。开发文化产业资源,节约物质产业资源。防大患于未然,避免三武灭佛(北魏太武帝、北周武帝、唐武宗三帝灭佛。皆因于佛门大量占用土地而免地租,僧团极度掌控钱财而不纳税,僧人不服徭役,又以不了义法动乱于朝野上下。加之奸臣谗言惑君,节外生枝。皇帝下令拆毁寺庙,没收土地和财产,强迫僧尼还俗)历史悲剧的重演。

    1、寺院财产受国家监控。寺庙财产如实申报国家,由僧人依法使用。

    2、寺院财产用项:寺院修建、塑像、法宝流通、僧人日用、僧人养老、救灾济苦等公益事业。

    3、寺庙住持、方丈、会长及讲师,私人钱财一律交公。且不发工资,不受金钱供养。日常资用实行报账制。以示佛法真实,官僧清净,取信国人。

    曾遇善知识衷告“和尚修行就是,要许多钱干什么?吃喝嫖赌?”言虽尖酸、刻薄,且不公道。看看现状,也着实令人寻味呀!


    四、直抒胸臆,明心不欺


    (一)、笔者冒昧推断:《法华经》、《楞严经》彰显普及之时,便是中华文化真正复兴之日。中华文化真正复兴之日,便是中国领袖世界之时。中国领袖世界之时,便是共产主义实现之日。

    (二)、笔者诚心劝导:行人果真受持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,必定爱党爱国爱民爱众生。行人果真爱党爱国爱民爱众生,必定成佛成菩萨。

    (三)、笔者对天明誓:行人印广,今生所说,佛法世法,若昧真心善愿,若欺国家民族,愿受党规国罚天惩!

    (四)、笔者对众承诺:行人印广,诸所著说,随时恭候指导斧正!随时真心修正错误!

    (五)、笔者倡导:佛门同修,当共遵照习总指示,成就中国特色佛教。从哲学、科学角度,圆融、圆满、圆通佛法于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非文化等天地万法为一体。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添砖加瓦!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基固本!为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凝魂聚气!

    饭僧印广     
    2016.4.11于太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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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萌哒
    2023-4-21 15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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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沙发
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07:13:35 | 只看该作者
    《法华经·法师品》云∶"药王!当知如来灭后,其能书持读诵供养,为他人说者,如来则为以衣覆之,又为他方现在诸佛之所护念,是人有大信力及志愿力,诸善根力,当知是人与如来共宿,则为如来手摩其头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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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无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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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07:33:0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    南无阿弥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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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爱
    2017-4-19 12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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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10:10:52 | 只看该作者
    阿弥陀佛!
    一念万法,万法一念。随缘现万法,万法皆实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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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心
    2017-7-7 1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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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10:16:4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    彼佛为一切众生喜见菩萨,及众菩萨、诸声闻众,说法华经。是一切众生喜见菩萨,乐习苦行,于日月净明德佛法中,精进经行,一心求佛,满万二千岁已,得现一切色身三昧。得此三昧已,心大欢喜,即作念言:我得现一切色身三昧,皆是得闻法华经力,我今当供养日月净明德佛,及法华经。即时入是三昧,于虚空中,雨曼陀罗华、摩诃曼陀罗华、细末坚黑栴檀,满虚空中,如云而下。又雨海此岸栴檀之香,此香六铢,价直娑婆世界,以供养佛。  作是供养已,从三昧起,而自念言: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,不如以身供养。即服诸香、栴檀、熏陆、兠楼婆、毕力迦、沈水、胶香,又饮薝蔔诸华香油,满千二百岁已,香油涂身,于日月净明德佛前,以天宝衣而自缠身,灌诸香油,以神通力愿而自然身,光明徧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。  其中诸佛同时赞言:善哉!善哉!善男子,是真精进,是名真法供养如来。若以华香、璎珞、烧香、末香、涂香、天缯、旙盖及海此岸栴檀之香,如是等种种诸物供养,所不能及。假使国城妻子布施,亦所不及。善男子,是名第一之施,于诸施中,最尊最上,以法供养诸如来故。作是语已,而各黙然。其身火然千二百岁,过是已后,其身乃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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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3:0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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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3:25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    南无观世音菩萨!南无观世音菩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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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无阿弥陀佛!南无阿弥陀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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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南无大乘妙法莲华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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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4:25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    南无大佛顶首楞严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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