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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法华经5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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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华经] 略论佛门改革整顿---探讨中国特色佛教之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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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7:3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二、刺探时弊,当观主次。   (一)佛门命运,楞严一脉。万法总纲,法华为王。  当今佛学,遍国内外。法华三昧,首楞严王,几无问津,甚至屏蔽。学诚会长,虽举大旗,呼应者少,践行者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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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8:0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1、由佛学院校派遣优秀人才担任住持、讲师。  2、各级会长由政府提名,经系统内住持、讲师及僧人、居士代表选举产生,并报政府备案。  3、会长、住持、讲师等官僧之待遇比同佛学院校官僧、僧人。以利公正执法和公众形象,更主要是避免障碍正法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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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9:2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4、缘觉法。持十二因缘,证辟支伽罗果。  5、藏教。持《无量寿经》、《地藏经》等,行一切善,断一切恶。证藏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  6、通教(禅宗)。持《金刚经》等般若经典,破一切相(连善也破,连佛三十二种大人相,八十种随形好也破),证通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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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39:5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7、别教。持《华严经》、《圆觉经》、《唯识》等经、论,行“但中道”之法,证别教佛(权教大乘菩萨位)。  8、圆教。持《法华经》、《楞严经》,行“圆中道”之法,证圆教佛(实教大乘菩萨位)。  大体说来,圆教对应实教,满教,了义,后五时;圆前七种次第对应权教,半满,方便,前四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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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0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值得一提的是,华严大法,铺天盖地,无量分别,故有辩之为别教。而于其中,不乏圆味,故有辩之为圆教。亦有戏说为皇帝(喻华严经)嫁公主(喻了义法),陪嫁的宫女(喻不了义法)太多,让驸马爷(行人)看花了眼(难持要义而盲修瞎练),反而冷落了公主(不能成就)。故说为“但中道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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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1:1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若依《法华经》言“唯此一事实,余二则非真……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无二亦无三”而将三藏十二部经,无量法门定为方便权宜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品)。并以十喻褒贬,褒《法华经》为王为根为本为最,贬余诸经为臣为枝为末为次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十三品)。更以极端,斥余经为“诸法戏论之粪”(《法华经》第四品、《楞严经》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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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1:4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笔者述而不作,亦无须作。读者一目了然,孰权孰实?孰为了义?孰为真正?  需要点拨的是,佛之良苦用心,法华三昧之旨,先贬后褒,即贬即褒!在读懂《法华经》的当下,万法平等,万法皆王。天地万法,一人一念,变现而已啊!纵讲第二义谛,我人等众,多生多世,无不互为父母儿女至亲骨肉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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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2:2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话到此步,其于国家民族分上,乃至世界和平理上,举足轻重,何须待言!纵讲平等,也是方便;又更何况,是与不是!岂同他法,非褒即贬,是一非余,一非永非,致成是非锋起,噪乱不已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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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2:5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而余诸经,作为悟后进修圆通,增上品位成圆满佛,堪为锦上添花,高级法门!若作悟前起修,实为“背觉合尘”之理;而作非基造楼之事也!代有圣贤,诸所呵斥!我辈等流,当谛思忖!莫再狐疑不决,枉逞口舌之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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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3:2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(三)出家僧人,如何概念?  僧为众义。出世俗之家,入修道门户,组和合团队,成菩提解脱。是为出家僧人。八大次第,法义既定。僧人概念,庶可对应。循名责实,不可不知。请恕笔者饶舌,试作类别之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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