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华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楼主: 法华经521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法华经] 略论佛门改革整顿---探讨中国特色佛教之四

[复制链接]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1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4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而余诸经,作为悟后进修圆通,增上品位成圆满佛,堪为锦上添花,高级法门!若作悟前起修,实为“背觉合尘”之理;而作非基造楼之事也!代有圣贤,诸所呵斥!我辈等流,当谛思忖!莫再狐疑不决,枉逞口舌之辩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2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4:4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(三)出家僧人,如何概念?  僧为众义。出世俗之家,入修道门户,组和合团队,成菩提解脱。是为出家僧人。八大次第,法义既定。僧人概念,庶可对应。循名责实,不可不知。请恕笔者饶舌,试作类别之分。  1、真僧。受持、宣教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了义正法,为国为民为真理,不遗余力,不避讥嫌,义无反顾者(见《法华经》第十一品“读持此经,是真佛子”。  2、贤僧。受持圆前,七种方便,诲人不倦,或自精进。虽非正法,而遇正法,即能信受,回权向实者(《楞严经》第六卷“二十四圣”各说圆通)。  3、善僧。以佛事谋生,或信或不信,纵不信佛,亦不坏事者。即所谓“职业和尚”者。(《法华经》第二品说为“琵琶铙铜钹”,“歌呗颂佛德”。  4、劣僧。不学无术、吃喝嫖赌、乃至犯罪潜匿,勾结败类,乱佛正法,迫害贤良者(《楞严经》卷六“云何贼人,假我衣服,禆贩如来,造种种业”)。  5、官僧。方丈、住持、会长乃至政界要员。所谓“官和尚”者。多为真贤,亦有善劣,各类兼之。  大致如斯,难细甄别。笔者思此,扼腕感叹!奉劝当机,谛思真实!因缘果报,丝毫不爽。瞬息作古,三涂不堪!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3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5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二、刺探时弊,当观主次。   (一)佛门命运,楞严一脉。万法总纲,法华为王。  当今佛学,遍国内外。法华三昧,首楞严王,几无问津,甚至屏蔽。学诚会长,虽举大旗,呼应者少,践行者稀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4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5:4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(二)民主集中,党之基础,国之宪章,政之准则。  佛事门中,不乏逆行。法有争议,本属正常。真理面前,人人平等。个别官僧,不由分说。借题发挥,滥施惩罚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5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6:2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(三)弘法利生,僧人天职。政府明令,提倡交流。  具体实施,执行不力。个别当机,或所知障,或自私心,推诿阻碍。或以曲解,乃至错定。眼下就一直在疯传所谓“中国民宗局、中佛反邪教协会、中国佛教协会”公布的所谓“一百零八个外道”、“216外道”、“217外道”等。其中名单及名次可以任意随时调换。连学诚、觉醒、明海、妙江、静波等中佛协领导,乃至印光、宣化等祖师都被定为邪师。此风不整,令人担忧)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6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6:4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(四)佛门圣地,庄严国土。清规戒律,文明道风。  本为洁身,自好之地,反成名闻,利养场所。更有劣僧,伤风败俗。瞒上欺下,为非作歹。习以为常,少有人问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7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7:1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三、粗探整改,机分本末。   既有法义之别,又存僧类之分,再见利弊之实,试作整改之说。   (一)办学校,教正法。  世上宗教,有四类型。一者政教合一型(宗教即国家政权)。二者政教分离型(互不干涉)。三者宗教型(宗教控制、监管国家政权)。四者国家型(国家控制、监管宗教)。  笔者无意褒贬彼此。笔者只认真理说话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8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7:3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1、《法华经》《楞严经》,本同一理。一心三藏,万法由来。十方三世之外,恒沙法界之内,何党何派何宗何教何能强其一辞?何人何事何时何处何能夺其一理?(倘有所说,笔者愿在第一时内,垂恭受教,推心请法)  可是,古今中外,传真实者,人微身薄言轻,命若累卵悬丝。以至当今,佛学院校,遍国内外,几无人说。何况世间,普通学校。间或有说,难免非议,说来悲哀。当务之急,先正名分。组合各类,专家人才。审谛诸经,理顺次序。一旦认定,法华正法。佛学院校,首先教持。并以此脉,住持寺院。进而渗透,普通学校乃至家庭,农工百商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29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8:0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2、教授、讲师由精通法华、楞严之僧人及哲学、科学、政治经济学等方面专家任职。其中官僧与普通学僧一样待遇(不享受国家任何工资待遇。亦不可在党政部门或企事业等任何单位兼任公职。但终身享受衣、食、住、行、医、日用必需品等各项待遇)。打造中国特色佛教教师形象。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0

主题

5万

帖子

33万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330712
30#
发表于 2016-12-29 12:48:4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3、生源。现有老、中、青年僧人,旨在弘法利生或自求解脱者皆可入校常住学习。或从大、中学生中择优选拔。试行短期剃度,毕业后,愿出家者可随其愿,愿在家者,分配到各类学校或企事业单位,任职佛学讲师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 |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